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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发展设计业必须“走出去”
作者:刘瑜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2

发展设计业必须“走出去”

        生活中有很多创意,但是此“创意”非彼“创意”,只有与商业结合,形成或促进商业模式的创意才是创意产业之所谓。

       陈少峰,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哲学系博导,年年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文博会。此次前来参加第三届室内设计文化,在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时,他说,“我们缺乏的不是创意、创新,而是产业化,形成商业模式的能力”。

版权交易比重是主要标准

        对于文化产业,各地有不同的叫法,北京称为文化创意产业,上海、香港称为创意产业,这两个不同概念的称谓是否直接关系到各地政府产业政策的制定?

        陈少峰表示,不同的称谓表明侧重点的不同,文化产业强调文化娱乐的内容,而创意产业侧重的是文化 娱乐以外的设计内容。我国目前基本上称为文化产业,在北京包括一些国有文化机构,内容产业比重比较大,叫文化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比较合适。在东亚的韩国、日本也称为内容产业,强调与版权相关的一些方面,突出音乐、图书、影视节目包括艺术品内容的重要性。虽然各自有侧重点,但是85%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娱乐传媒为主体,然后有一些设计,但设计在我国占的比重比较低。

        无论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还是创意产业都是一个整合性概念,陈少峰认为,对概念的认识关键在于政府需要提倡什么,并引导人们去做什么。在国外也没有严格的产业分类,作为产业的集成,涉及到很多行业,现在很多政府将属于高科技软件与信息服务的内容包括在内。评判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在于内容产业做得如何,而内容产业一个主要的评判标准则是知识产权即版权交易所占的比重。

创意产业强调的是“产业化”

         创意与创意产业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联?

        陈少峰说,过去我们对创意的理解很单纯,总是以为有创意就会有产业化,其实这是两码事。创意产业中“创意”的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创意是不对应的,就像文化产业中的“文化”与日常所讲“文化”的不同。

        创意产业强调的是个人创意的产业化。近年来在中国非常热门的电视节目,比如选秀、开心辞典、真人体验式节目等等很多都是英国人创造的,他们有很好的创意以及产业化的能力。由此界定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创意”指的是可以商业化特别是可以形成和完善商业模式的创意。比如建筑设计,并非有个很好的想法就是创意产业,必须能够有变成自己商业化的能力,形成商业模式,或是开设一个建筑师事务所,能够持续地给人做设计,总之必须跟产业相结合。国内有些地方强调创意,投入非常大,却忽略了跟市场结合,脱离了产业化与形成产业化的可能。生活当中有很多创意,只有与商业结合在一起,形成或促进商业模式的创意才是创意产业应有之义。

通过企业发展占领全国市场

        深圳将文化产业列为第四支柱产业,面临很大挑战。陈少峰认为,实际上现在文化产业包括设计业的发展存在两大主要问题,其一,如何将珠三角制造业与设计有机结合起来。美国苹果公司在今年世界最具创新企业的评选中居首,他们公司就是以创意见长,将产品设计得美轮美奂,又结合互联网的发展推动新媒体的内容与设计,这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发,让创意设计占更大比重,产品更加艺术化、审美化,这是个非常大的契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做好这一点。其二则是走向全国,把在深圳磨炼出的商业意识、创意特点、企业经营能力形成一种整体的可扩张与持续的商业模式,然后借助资本市场来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陈少峰看来,深圳打造“设计之都”是个全球视野,面临的挑战是全国的也是国际的,首先必须“走出去”,即市场全国化,通过企业发展占领全国市场,拿下国内高端设计项目。在设计当中推进产业升级,在设计中提升生活质量,扩大商业模式走向全国,将企业做大,这是今后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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