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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推动和发展创意产业
作者:王宝锟  …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6

奥地利 制定促进发展计划 合力推广创意成果

 □ 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王宝锟

▲奥地利维也纳的咖啡世界闻名,位于维也纳市中心卡尔广场的“咖啡博物馆”实际上就源于创意,这里汇集了各种各样的咖啡,力求充分体现维也纳咖啡的传统和文化内涵,每年都吸引众多游客前来品尝。

▲奥地利的维也纳并不靠海,但在炎炎夏日里,维也纳人也能享受海边的风情。精明的啤酒和饮料商家们将千里之外的海沙运到多瑙河边,打造出一片沙滩景色,不仅活跃了城市生活,也带来了红红火火的生意。 王宝锟摄

        2006年,《奥地利创意产业报告》指出,奥地利“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对促进经济增长有巨大潜力,而且对增加就业产生了长期积极的影响,奥地利“创意产业”已对其他经济领域和地区经济产生了明显的辐射效应。

        奥地利“创意产业”的布局,基本采用了私有企业、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和公共部门“三位一体”的模式,通过三者之间紧密的合作实现创意成果的市场化。私有企业是“创意产业”的主要载体。在持续增长的国际竞争力面前,奥地利“创意产业”不仅局限于广告、设计、多媒体等现代产业,同样也在传统的旅游和工业企业中积极推广创意成果。中介机构和公共部门主要发挥协调和促进的作用。在奥地利,此类中介机构一般指非营利性的研究所、相关协会和基金会等,而公共部门则包括政府部门、剧院、博物馆、艺术大学等公共设施。这种布局结构既有利于各个单一部分明确任务和功能,也有利于促进三部分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依赖,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创意产业”整体结构。

        截至2004年,奥地利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已经发展到约2.9万家,拥有10万多名雇员。企业数量占奥地利企业总数的1/10,这一水平超过了英国。与2002年相比,企业数量增长了6%,特别是大量从事“创意产业”的新的中、小企业纷纷建立,对改善奥地利就业状况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IT、设计、广告等产业部门尤为明显。奥地利平均每个企业有4名工人从事创意产业,考虑到奥地利95%的企业都是不到10人的中小企业,这一规模已相当可观。

        另一方面,奥地利“创意产业”在创造产值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2004年创造经济效益达183亿欧元,约占国内经济总产值的4%;创造净产值达72亿欧元,约占奥地利宏观经济净产值的5%,其经济效益已经超过旅游等奥地利传统产业。而在“创意产业”内部,广告、建筑设计、软件咨询和研发等行业在企业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方面排在前5位之内。目前,几乎2/3的奥地利企业从事的经济活动涉及创意服务,特别是在工业领域对创新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

        目前,创意产业对奥地利其他行业产生了很强的辐射效应,特别是旅游业。通过将奥地利悠久的文化和艺术气息融入文化设施,比如博物馆、宫殿、城堡,或者是文化活动,如著名的“多瑙岛音乐节”、“萨尔茨堡音乐节”,对旅游业和零售业产生积极影响,拉动了地区经济发展。

        奥地利“创意产业”的发展与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密不可分。奥地利政府联合许多中介机构制定了多项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计划,其中最重要的是由奥地利联邦商会和奥地利经济服务中心2004年共同建立的“创意产业促进计划”,这是奥地利第一个专门关注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促进计划,也是推动实现创新成果的关键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奥地利,年投资140万欧元,主要是针对占奥地利企业总数95%以上的中小企业,目标是在音乐、多媒体、射击等领域资助那些由于风险和资金原因而无法实现创意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申报项目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根据项目创意、效益和经济可行性等标准进行评估,通过最终评估的创意项目最高可获得项目开发费用70%的资助。

        作为拥有丰富音乐财富的奥地利,由联邦总理府和其他著名奥地利音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一项“音乐基金”,每年60万欧元用来资助那些与音乐相关的创意,资助范围包括音乐制作,提升音乐产品价值和推广能力,并强化奥地利在音乐领域的创新地位。资助标准则要求音乐创意要突出奥地利特色,同时音乐产品在国内外都有市场开发能力,资助额最高可达音乐产品开发费用的50%。

        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维也纳市的城市地区创意产业促进计划————“启动计划”。该计划的资助者是2003年建立的维也纳“经济、艺术和文化启动责任有限公司”。资助项目要能够凸现维也纳的国际文化魅力,强化整个地区的创新能力。

 韩国 综合政策扶持 提高竞争实力

□ 本报驻首尔记者 曹世功

        韩国在实现产业经济起飞的基础上,紧跟世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及时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上日程,持续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取得了成效,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软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的经验从根本上看,在于观念更新带来了发展战略的转变,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全方位的综合扶持政策。

发展令人瞩目

        在电影产业方面,韩国取得了快速发展。韩国电影出口在1995年至2001年6年里增长约50倍。电视剧的衍生文化产业的收入也十分可观。据统计,2005年因韩剧而访问韩国的游客达64万人,为看韩剧拍摄景点而访问韩国的游客超过游客总数的10%。在电视剧《冬季恋歌》拍摄场地南怡岛,前去踏访的游客络绎不绝。据统计,《冬季恋歌》拍摄景点以及DVD等衍生产品的收入超过1800亿韩元。

        在游戏产业方面,韩国树立了高增长、高效益的典范。韩国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集中培育游戏产业。2002年韩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4522亿韩元,2007年有望突破2万亿韩元。2003年网络游戏产业增长率达到66.8%,2004年至2006年分别增长35.1%、41.3%和23.4%,虽增速放缓但仍属高速增长。韩国网络游戏软件出口到世界各国,开辟了低耗能、高效益的新出口创汇渠道,为韩国赢得了“网络游戏产业大国”的声誉。

        在动漫产业方面,韩国显示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实力。也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动漫产业步入高速增长期,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02年动画片出口额达8387万美元,是当年电影出口的56倍。2003年,动画产业产值增至4050亿韩元,同期动画片销售额由上一年的2149亿韩元增至2699亿韩元。韩国现已成为继美、日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动画片制作和出口国,世界动画片80%的背景画出自韩国。

明确战略目标

        在相当长时期内,在韩国文化及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消费不被视为真正的产业,只被看作“消遣、娱乐行业”、“服务行业”,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排不上位置。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传统产业经济不断遭遇发展“瓶颈”,韩国通过总结自身经验和对世界产业发展潮流的悉心观察,逐步提高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

        1997年,在亚洲金融风暴的袭击下,为了摆脱困境、重振经济,韩国政府在着手进行企业结构、金融体制、劳动制度全面改革的同时,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正式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将其作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中力量加以扶持。很快,文化创意产业开花结果,对韩国克服危机、重新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

        韩国认为,上世纪80年代是以劳动力价格为核心的制造业基础经济;上世纪90年代是以技术、质量为核心的知识基础经济;而21世纪则是以技术创新和创意为核心的文化基础经济。创意是国家发展的基本动力,文化是国际化时代决定竞争力的核心力量,软件是新经济时代价值创造和就业增长的有效武器。大力发展创意、文化和软件产业成为韩国实现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围绕这一基本战略,韩国政府按照“明确重点、集中培育、系统实施”的原则,采取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扶持政策。

健全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和管理,有效贯彻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走出一条高效发展的新路,韩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在文化观光部内首次设立了“文化产业局”,其编制不断扩充,目前已由原来3个课(相当于处)扩大到6个课,对文化产业各方面业务行使管理职能。2000年又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文化观光部长官担任委员长,成员由国会委员、财政、外交、行政自治、文化观光、产资、信息通信、企划预算等政府部门次官,以及广播、电影、出版、音像、游戏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基本职能是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基金运营计划,并负责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文化观光、信息通信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和“游戏技术研发中心”,分别负责政策规划、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以及产业技术开发。在卡通画形象文化方面也分别成立了负责创作和市场开发的专业领导协会。2000年至2001年,又先后组建了“工艺文化振兴院”、“文化产业振兴院”等机构。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将下属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等5个部门进行整合,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以减少业务重叠,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扶持力度。

实行立法保障

        韩国以立法和法规建设体现国家意志,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规范运营秩序,凝聚国力、民力,确保文化产业高效有序发展。1999年2月,韩国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界定了文化产业的范畴,对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职责范围、实施手段、运营规则、组织机构、财源筹措及使用方法,均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政策落实,有法可依。依据该法,韩国政府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展望》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适时采取有效的扶持对策。

        在制定基本法的同时,还根据不同需要进行立法。1999年全面修订了《电影振兴法》,为电影振兴创造了宽松环境,规定设立“电影振兴金库”,为电影创作、制作和流通提供充足的资金。此外,韩国还先后颁布了《音像振兴基本法》、《关于唱片、录像带及游戏软件的法律》等部门法律,对各行业的运营规则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其有序、快速发展。

打开资金瓶颈

        资金供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血脉”。韩国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贯彻“选择与集中”的原则,对选定的重点扶持对象,从创业到研发、创作、制作和营销、流通的每个阶段,都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在国家财政全面吃紧的情况下,文化事业预算反而逐年增加:1998年占国家财政预算0.62%,2000年首次突破1%,2001年大幅提高为9.1%。文化事业预算金额2003年猛增为1.17万亿韩元,比1999年增长140%多。同期,文化产业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重由3.5%增长为17.9%,文化产业预算额由168亿韩元增至1878亿韩元,为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同时,还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设立文化产业、文艺、电影、出版、广播及信息通信化等系列专项基金,集中扶持相关产业。1999年基金设立当年总额仅为549亿韩元,到2002年增至2329亿韩元。

        动员民间资本,建立官民共同投融资体制,是韩解决文化产业资金的有效办法。具体做法是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韩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里,先后组建17个“投资组合”,融资总额达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韩元,民资1723亿韩元。在此基础上,运作日臻成熟,成功率大幅提高,年融资达1000亿韩元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搞好设施建设

        韩国把制造业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引进文化产业,创造了建设文化园区的成功经验。文化园区将文化产业相关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制作、人才培养集于一体,有效地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优化了资源的组合,实现设施、设备共用、共享,提高了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迅速形成规模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韩《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对园区建设业者免除耕地保护负担金及山林、草地复植费,对相关投资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相关装备、设备进口免除关税。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各种文化园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截至2005年,先后建成大田尖端影像及多媒体园区、春川动漫业园区、富川电影漫画业园区、光州工艺设计及卡通业园区、全州数码影像及音像业园区,以及清州学习用游戏业园区等7大园区。按计划,2001年至2010年期间,韩国拟建成10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1至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覆盖全国的规模;国家对每个园区各注入资金50亿至300亿韩元。此外,2002年,文化产业振兴院斥资32亿韩元建成“共同制作室”,供资金短缺、无力进行设施建设的中小文化企业使用,从资金、人才方面对其产品开发、制作进行综合扶持。文化观光部还计划投资450亿韩元,建成“数码广播共同制作室”,使其成为具有制作流通、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生产运营中心。

加快人才培养

        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是创意,培养创造性人才是重中之重。针对产业扩张带来的人才短缺问题,韩政府自2000年至2005年投资2000多亿韩元,以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为重点,集中培养急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在院校培养方面,在强化已有院校相关科系人才培养的同时,新建了首尔游戏学院、全州和清州文化产业大学、大邱文化开发中心及网络信息学院、传统文化学院等一批新的院校。大学开设的文化产业相关专业达80余种,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除院校正规培养外,还采取网络教育和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缓解实用型人才的急需。文化产业开发中心接受委托,采取产、学、研联合办学方式,培养特殊专业的高级人才。

        针对文化产业人才需求的多样性,相关院校和企业还受政府委托,积极展开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经总结、改进,逐步实现规范化,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为培养具有世界化视野和能力的人才,韩国大批选派各方面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出国进修学习,加强与文化产业强国的人才交流合作,确保占领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沿。

税收优惠激励

        韩国政府还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政策调整,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7年12月,韩国召开经济政策协调会议,通过了《第三阶段服务产业竞争力强化对策》,明确“要像扶持制造业一样扶持文化产业”,把全方位扶持提高到新的水平。

        第一,改编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新设“出版、音像、广播、通信及信息服务”的大分类,以使文化软件产业在研发及人才培养方面享受政府融资扶持和税收优惠。同时将广告和电影制作业、录像带及记录出版业、专门设计业归为“知识基础产业”,由此首都圈里的650多家中小企业可享受减免10%法人税、所得税的优惠。2008年上半年之前,将完成对富川、釜山等11个地区的“文化产业振兴区”指定工作,区内拟实行免除注册及取得税、5年内减免50%财产税等项优惠。

        第二,在创作阶段,对设立“创作研究所”的企业,对其创作、研发费给予税收优惠,年减免额达280亿韩元;2012年前,将软件振兴院的培训企划、创作人员的师资增加233%;赋予文化部职员“特别司法警察权”,以强化著作权保护。

        第三,在制作阶段,决定试点推广“文化软件完成保障制度”,每年提供保障资金100亿至150亿韩元,防止优秀文化软件在创作过程中因资金短缺而半途而废。未来5年内,在文化软件企业起步和成长阶段,分别给予追加支援,总额达3500亿韩元。

        第四,在流通和出口阶段,中小文化软件企业如使用国内代理商开辟海外市场,咨询费支援最高可达费用总额的80%。另外,今后5年里进出口银行将安排4000亿韩元对文化软件出口提供贷款扶持。

 芬兰 工业设计 引领创新

         芬兰工业设计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工业设计创造了产品品牌;工业设计创造了产品的高附加值;工业设计直接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工业设计是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工业产品设计为主体,融技术、艺术、经济、环境等多种学科于一体,通过创新开发,使产品外观、性能、结构相协调,在确保产品技术功能的基础上给人以舒适和美的享受。发达国家的工业设计发展史表明,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设计在经济运行中的价值就开始被关注。当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上时,设计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因素之一。当社会进入以创新领导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发展阶段时,工业设计就会成为先导产业,成为创新资源、增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初,欧洲国家就曾经出现过第一次工业设计资源的整合,如在德国率先成立了“工业设计联盟”,结合技术、商业与艺术家的力量来共同解决工业产品的质量与设计问题,为现代工业的品牌优势奠定了重要基础。20世纪中期,英国等欧洲国家再次将工业设计视为国策,实施工业设计资源的第二次整合,有力地推进了欧洲工业的品牌战略和全球贸易战略。近年来,一些国家再次提出跨领域、跨行业的“文化创意产业”,是第三次设计资源整合,它表明工业设计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北欧国家芬兰,就是一个以创意经济闻名的工业设计大国。

        在芬兰,从森林机械到高科技产品,工业设计都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芬兰工业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国际市场的迅速变化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竞相推出,促使芬兰的企业越来越重视设计师的作用。诺基亚的成功就在于公司始终坚持这一理念,即设计是成功的关键。

        芬兰工业设计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工业设计创造了产品品牌;工业设计创造了产品的高附加值;工业设计直接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芬兰设计界有这样一个共识:从全球的经济竞争来看,价格和质量已经不能成为核心竞争力,只有品牌才是企业获利之道,而设计是企业品牌的重要因素。在现代工业设计中,芬兰十分重视将人机工程学原理运用到产品设计之中,设计不仅考虑到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因素,使人在操作时省力、简便又准确,同时也注重使人的工作环境安全舒适,以提高工作效率。

        芬兰企业使用工业设计的程度平均达到41%,在传统产业达到80%,而在出口企业则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没有自己的设计产品和品牌战略。因此,芬兰不仅成为世界工业设计大国,发明创造也居世界前列。应该说,注重品牌和设计质量是芬兰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始终贯穿于芬兰主要支柱产业发展的进程中。在电信业出现之前,芬兰的森林工业推动芬兰经济的繁荣。维美德公司不断制造出速度越来越快的造纸机,奠定了芬兰造纸设备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芬兰设计的林业机械除操作灵活外,还十分注重保护环境。芬兰伐木机械公司制造的有利于环保的行走采伐机在1996年获得欧洲设计奖。长期以来,船舶制造技术一直是芬兰的强项,世界约一半的破冰船产自芬兰。除特种船舶外,芬兰还设计制造了多艘豪华游轮。     自1990年以来,芬兰每两年在全国举行一次以工业产品设计为主的设计竞赛,并为代表芬兰最佳工业产品和日用品设计的作品颁奖。此外拥有200多名专业会员的芬兰工业设计师协会每年向取得突出成就的会员颁发年度工业设计师奖,由此促进了芬兰工业产品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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